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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届董事会第三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焦作万方 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08年8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08年8月4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董事会成员9人全部参加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对以下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

  一、以9票同意,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

  二、以9票同意,审议通过董事会换届董事候选人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铝业 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9%)、第二大股东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1%)以及公司董事会提名,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人员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一)由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提名的乔桂玲女士、冷正旭先生、欧小武先生、马晓玲女士和周传良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二)由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的郜兴成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三)由公司董事会提名的高琪平先生、李景明先生、孟钟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换届后的第五届董事会成员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上述候选人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和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以上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须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经审查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本议案需经公司2008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表决方法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董事逐一进行表决。

  三、以9票同意,审议通过召开公司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定于2008年9月2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将对董事会换届议案进行表决。

  特此公告。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八年八月十三日

  附件:

  1.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3.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1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高琪平、李景明、孟钟剑为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本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本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本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八月十三日

  附件2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高琪平、李景明、孟钟剑,作为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高琪平 李景明 孟钟剑

  二OO八年八月十三日

  附件3:

  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乔桂玲,女,1968年生,本科学历,工程硕士,工程师。1991年7月至1996年8月在焦作市冰晶石厂工作,历任制盐车间主任、技术科科长、副厂长等职;1996年8月至1999年12月在焦作市中站区工作,历任中站区经贸委副主任、党委书记、区房管局党委书记、焦作市高岭土厂厂长等职;1999年12月至2001年4月在河南中轴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任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2001年4月至2005年7月在焦作市温县工作,历任温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县委副书记兼县纪委书记。2005年7月起任本公司总经理;2006年2月起任本公司四届董事会董事长。2006年7月起兼任焦作爱依斯万方电力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公司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乔桂玲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与本公司和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郜兴成,男,1951年10月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71年在焦作市铝厂(本公司前身)参加工作,历任技术员、车间主任、副厂长、副总经理等职;1997年任本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1999年12月至2006年3月任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06年3 月起至今任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现本公司四届董事会董事。

  郜兴成先生持有焦作万方股票22218股(其中:16663股为限售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与本公司和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冷正旭,男,1961年11月生,本科学历,教授级高工;1982年8月毕业于贵州工学院有色金属冶炼专业。1982年至1986年任贵州铝厂第二电解铝厂一车间工区长,1986年至1991年任该车间副主任,1991年至1992年任该车间党支部书记,1992年至1994年任贵州铝厂第三电解铝厂二车间主任;1994年至1995年在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和美国伊利诺大学商学院企业管理高级培训班学习;1995年至1997年任贵州铝厂第一电解铝厂总工程师;1997年至2002年任贵州铝厂总工程师;2002年至2003年任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副总经理;2003年至今任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部总经理。

  冷正旭先生先后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十余项,拥有多项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其中,组织开发的“铝电解过程智能控制系统及推广应用”获2004年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参与开发的“管—板式降膜蒸发装备及工艺技术研究开发应用”获2006年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冷正旭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在本公司控股股东担任生产部总经理职务。

  欧小武,男,1965年1月生,本科学历,高级审计师。1985年至1998年在原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审计部工作,其中1992年12月任审计部审计二处副处长,1995年4月任审计部审计二处处长,1997年4月任审计部审计一处处长。1998年至1999年任中国铜铅锌集团公司筹备组正处级干部,1999年至2000年任该集团公司财务部副主任兼审计部副主任,2000年至2001年在中国铝业公司(筹)财务部、综合处工作,2001年至2002年任中国铝业公司财务部综合处处长,2002年至2003年任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副总经理,2003年至2004年任中国铝业公司财务部(审计部)副主任,2004年至2006年任中国铝业公司财务部(审计部)主任,2006年3月至今任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现公司四届董事会董事。

  欧小武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在本公司控股股东担任财务部总经理职务。

  马晓玲,女,1961年7月生,法学学士,研究生学历。1983年至1985年在湘潭大学任教,1985年至1987年在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读研,1987年至1995年在有色总公司政策研究室调研二处工作,1995年至1997年在该处任副处长,1997年至1998年任有色总公司政策研究室上市公司处副处长,1998年至1999年任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局改革司上市处处长,1999年至2000年任中国稀有稀土金属集团公司发展部资产管理处处长,2000年至2001年任中国铝业公司(筹)资产经营部上市处负责人,2001年至2002年任中国铝业公司资产经营部(上市办)运营处处长,2002年至2006年任中国铝业董事会秘书局法律事务处经理,2006年3月至今任中国铝业资本运营部副总经理。现公司四届董事会董事。

  马晓玲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在本公司控股股东担任资本运营部副总经理职务。

  周传良,男,1965年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8年在焦作市铝厂(本公司前身)参加工作;1995-1996年任公司铝电建设指挥部铝项目处副处长;1996-1998年任公司技术部副部长、部长;1998-1999年任公司炉修分厂厂长;1999年12月起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5月起任本公司总经理。现公司四届董事会董事。

  周传良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与本公司和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高琪平,男,1943年11月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65年至1979年任铁道部电化工程局设计处设计队长,1979年至1983年任国家建委交通局工程师,1983年至1988年任国家计委重点二局副处长、总工程师、副局长,1988年至1994年任国家交通投资公司部门主任、总经济师(正局),1994年至2004年任国家开发银行交通信贷局副局长、综合计划局局长、行长助理、党委委员。2004年退休,任国家开发银行顾问、贷款审查委员会常务委员。现公司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高琪平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与本公司和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景明,男,1948年3月生,本科学历,研究员。1985年至1987年7月任河南省科学院能源研究所副所长,副研究员,1987年7月至1992年4月任河南省环保局计划处、科技处处长,1992年4月至2007年6月任河南省环保局副局长,2007年6月至2008年4月任河南省环保局巡视员。

  李景明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与本公司和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孟钟剑,男,1965年1月生,硕士生导师,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孟钟剑,男,1965年1月生,硕士生导师,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1988年至1992年在焦作工学院(现河南理工大学)经管系任讲师;1993年至2006年,任河南理工大学财务处处长,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2007年至今,任河南理工大学经管学院任硕士生导师,河南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河南省国资委外部董事,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 创新基金评审财务专家,河南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评审财务专家,河南省教育厅日元贷款财务专家。

  孟钟剑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与本公司和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000612   证券简称:焦作万方   公告编号:2008-020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08年9月2日(星期二)上午9点

  2、召开地点:本公司五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

  (1)凡2008年8月2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而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董事会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选举乔桂玲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二)选举郜兴成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三)选举冷正旭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四)选举欧小武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五)选举马晓玲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六)选举周传良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七)选举高琪平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八)选举李景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九)选举孟钟剑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十)选举李刚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十一)选举王淑霞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以上所有议案的表决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逐一表决。其中选举独立董事议案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社会公众股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有限售条件的法人股东或机构投资者应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亲自出席除外)、证券帐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授权委托书应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登记时间

  自股权登记日的次日至现场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之前的工作日。

  3.登记地点

  会议现场地或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电话:(0391)3261118 传真:3261297

  联系人:申国林

  2.会议现场地或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通讯地址

  河南焦作马村区待王办事处,邮编:454172

  3.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人) ____________:

  证券帐号:__________,截止股权登记日持有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____________股。现委托(姓名)_________为本公司(人)的代理人,代表本公司(人)出席2008年9月2日上午9点于本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的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该大会上代表本公司(人),依照下列指示对股东大会所列议案进行投票,如无指示,则由代理人酌情决定投票。

  委托授权人(签名):   委托授权人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08年__月__日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八年八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612   证券简称:焦作万方   公告编号:2008-021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08年8月13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监事会成员3名全部出席会议,监事会主席李刚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

  一、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报告内容及格式符合证监会及深交所有关要求。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方面的情况。

  二、会议全票审议通过监事会换届监事候选人议案。

  经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9%)、第二大股东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1%)和公司工会职工代表组长联席会提名,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人员为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一)由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提名的李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二)由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的王淑霞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三)由公司工会委员会提名的宋小红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换届后的第五届监事会成员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2名股东代表监事和1名职工代表监事。

  本议案的第(一)、(二)项需经公司2008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表决方法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监事候选人逐一进行表决。

  本议案的第(三)项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代表组长联席会民主选举产生。

  特此公告。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O八年八月十三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李 刚,男,1956年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师。1992毕业于河南省委党校经管专业。2004年毕业于河南大学在职研究生班。1977年在湖北省武钢矿建公司参加工作,1980年至今在焦作市铝厂(本公司前身)工作,历任厂保卫科科员、副科长、科长;1993-1997年任厂长助理、万方铝材公司副总经理、党支部书记;1998年起至今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等职。现公司四届监事会主席。

  李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王淑霞,女,1961年生,大专学历,会计师。1979年9月进焦作市铝厂五.七工厂工人,1981年8月至1983年5月任焦作市铝厂五.七工厂会计,1983年5月----1996年任焦作市铝厂财务科会计,1997年-1998年7月任焦作市万方集团公司财务处会计,1998年7月任焦作市万方集团公司财务处处长助理,2001年5月任焦作市万方集团公司财务处副处长,2002年元月任焦作市万方集团公司财务处长兼自备电厂筹建组组长,2002年元月至今任焦作市万方集团公司财务处处长。现公司四届监事会监事。

  王淑霞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宋小红,女,1974年7月生,大专学历,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1994年6月毕业于焦作市建筑经济学校建筑工程概预算专业。2002年至2005年在河南理工大学学习会计电算化专业。1994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至1998年在焦作万方检修分厂工作。1998年11月至2002年10月,在焦作万方扩建指挥部办公室预算组工作,主要负责28OKA电解示范工程的建设预结算的编制审核及工程合同造价方面的审核工作。2002年11月至2006年7月,在焦作万方审计部从事工程审计。2006年8月至2006年12月任本公司土建组副组长,2006年12月起至今任本公司项目部副经理。现公司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宋小红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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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种:(000612)焦作万方 (2600.HK)中国铝业 (395003)中小企业 (601600)中国铝业 (ACH)中国铝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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