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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限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近日获悉,依据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海中法执字第129-14号民事裁定书的裁定,本公司股东海南欣安实业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本公司限售流通股4,511,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4%)过户给公司股东海南筑华科工贸有限公司,股权过户手续已于2008年5月9日完成。本次股权过户后,海南筑华科工贸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数由60,692,311股变为65,203,31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2.24%),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海南欣安实业有限公司持有欣龙控股 股份1,946,3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6%),为公司第八大股东。

  特此公告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五月十五日

  股票简称:欣龙控股   股票代码:000955    公告编码:2008-032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南筑华科工贸有限公司

  股权冻结情况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筑华科工贸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数为65,203,31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2.24%)。本公司现对于其所持股权的冻结情况特作补充公告如下:至本公告日止,海南筑华科工贸有限公司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的冻结总数为62,10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1.18%)。其中:①2006年3月20日,因承诺拟将700万股限售流通股用于上市公司高管股权激励被冻结;②将770万股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广州大道支行,于2006年10月31日办理完质押登记手续并同期冻结;③将255万股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广州大道支行,于2006年12月6日办理完质押登记手续并同期冻结;④将170万股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中国外贸金融租赁公司,于2006年12月7日办理完质押登记手续并同期冻结;⑤将80万股限售流通股质押给海口瑞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2007年7月13日办理完质押登记手续并同期冻结;⑥将1000万股限售流通股质押给海口市担保投资有限公司,于2007年8月15日办理完质押登记手续并同期冻结;⑦将910万股限售流通股质押给海南润锦商贸有限公司,于2007年10月9日办理完质押登记手续并同期冻结;⑧将350万股限售流通股质押给海南万聚贸易有限公司,于2007年12月3日办理完质押登记手续并同期冻结;⑨ 2008年1月4日,海南省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195万股;⑩将500万股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包再名,于2008年1月15日办理完质押登记手续并同期冻结;⑾将1280.5万股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华夏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益田支行,于2008年5月12日办理完质押登记手续并同期冻结。

  由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股东股份冻结情况披露的相关条款理解出现偏差,公司对于股东股份冻结情况只在定期报告中予以了披露,而未及时地进行单项披露。鉴于此,公司特向广大投资者致歉。

  特此公告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五月十五日
标签:工商银行 海南 交易所 金融 上市公司 深圳 投资者 中国 
品种:(000955)欣龙控股 (600015)华夏银行 (601398)工商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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