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宜昌市欣龙
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下称欣龙化工)曾向
中国银行 宜都支行借款12000万元
人民币,其中:流动资金借款3500万元人民币、项目借款8500万元人民币(至本公告日止,欣龙化工在
中国银行宜都支行的流动资金借款本金3500万元人民币已还清,项目借款本金尚余7471.5万元人民币未清偿)。中国银行宜都支行为了减小其对欣龙化工剩余贷款本息回收风险,要求欣龙化工将原抵押于上述流动资金借款3500万元人民币项下的相关资产(评
估值为1.21亿元人民币)重新抵押至欣龙化工在2004年3月26日——2013年3月23日期间向中国银行宜都支行的全部借款及其他综合授信项下。目前,欣龙化工已与该行签署了《最高额抵押合同》,并已完成了相关抵押登记手续。
上述资产重新抵押事项与欣龙化工向中国银行宜都支行申请的债务重组无关。
公司将继续关注欣龙化工上述借款相关事宜,并视该事项进展情况履行公告义务。
同时,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欣龙控股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标签:估值 化工 人民币 投资者 中国 中国银行
品种:(000955)欣龙控股 (601988)中国银行